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月度之星评选办法为了提高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增强企业凝聚力和向心力,有效地激励工作业绩突出、综合表现优秀的员工,公司在2017年月度之星评选办法的基础上,广泛收集各部门意见,将办法修改如下:一、评选对象凡在职1个月以上,或虽未满1个月但有特殊业绩的员工,均可参加评选。二、评选周期 每月评选一次,从2015年1月开始按照新制度执行。三、评选名额原则上各部门每月提名人数比例不得超过部门人数的6%。评选当月部门表现突出员工较多的,可不受此名额限制,其月度之星提名须走特批流程。四、评选流程1. 各部门负责人组织部门进行内部评选,按照规定评选出“月度之星”候选人,在部门内部公布候选人的事迹,并将候选人资料(附件1)提交人力资源部,如无合适人选,可不提交,各部门提名由人力资源部复核并备案;2. 超出人数比例限制的部门其月度之星提名须报交分管副总裁与总裁审批;3. 知库公布“月度之星”评优名单,邮件发放电子版奖励证书。五、评选标准1. 敬业:工作态度端正,积极主动,敬业爱岗;2. 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