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关于新形势下做好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的思考对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是法律赋予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基本职责。安全生产法第九条明确规定:“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本法,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本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建,特别是调整为国务院直属机构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国家局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及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认真履行法律法规、国务院及各级人民政府赋予的职责,坚持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并用其统领安全生产工作,坚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中央领导同志的一系列重要讲话、指示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以及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坚持发扬与时俱进和开拓创新精神,以推动全国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稳定好转,保障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证和促进经济社会的持续、协调、快速、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