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一、填空1. 新版安规规定了从事电力生产的热力和机械作业的人员在生产现场或工作中的基本安全工作要求。适用于从事电力生产的所有人员和进入电力生产现场的有关人员。2. 电力生产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3. 各级领导人员不应发出违反安全规定的命令。工作人员接到违反安全规定的命令,应拒绝执行。4. 厂房等主要建筑物、构筑物必须定期进行检查,结构应无倾斜、裂纹、风化、下塌、腐蚀的现象,门窗及锁扣应完整,化妆板等附着物固定牢固。5. 易燃、易爆、有毒危险品,高噪音以及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污染的设备、设施、场所,在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的前提下,应远离人员聚集场所。6. 工作场所必须设有符合规定照度的照明。主控制室、重要表计、主要楼梯、通道等地点,必须设有事故照明。工作地点应配有应急照明。高度低于2.5 m的电缆夹层、隧道应采用安全电压供电。7. 室内的通道应随时保持畅通,地面应保持清洁。8. 所有楼梯、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