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旧题新做缘何来 秘书工作的性质、特点和作用是个旧题。自秘书学诞生以来,接连问世的论著几乎都要论及,相关的单篇论文亦屡见不鲜。但时至今日,旧题缘何新做呢? 首先,是性质同特点两个概念重叠混淆,它们的关系没有作出科学的阐释。 再者,性质、特点与作用相关的提法,也有重叠之感。 出现上述现象的原因何在呢? 1用日常概念或直观感性经验来代替科学的理论概念。 2从秘书部门的单项任务去相应地提出单个的性。这是一种就事论事的思想方法,缺乏必要的概括和抽象,其结果,秘书工作的性自然很多了。 3对性质、特点的联系和区别及其相互关系缺乏科学的理解,甚至出现了本末倒置的现象。这里有两个问题,其一,是性质决定特点,还是特点决定性质?其二,承办事务是秘书工作的基本性质吗? 4作者的主观随意性,移植管理科学的有关概念,缺乏必要的正确的阐释。 二、旧题新做的基本依据 1考察秘书工作的性质、特点和作用要以行政组织法为指导。 2从国家行政机关的系统性宏观地考察秘书工作的性质、特点和作用。 3要把日常观念或直观经验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