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浙江大学“平安校园”建设和校园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理、工、农、医类学院使用版本)为全面推进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和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工作,根据中央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若干规定、浙江省关于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实施办法、浙江省“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实施意见(试行)和浙江大学“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实施意见(试行),结合学校实际,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承担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任务,维护学校的安全与稳定,有效预防和避免各类案件和事故的发生,确保教学、科研、生产、生活的正常秩序和学校各项事业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责任书。 一、工作目标力争实现盗窃案件的发案率、大学生非正常死亡率明显下降。力保不发生影响恶劣的政治事件、不发生重大恶性治安刑事案件、不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不发生重大集体食物中毒等公共卫生安全事故、不发生造成重大影响的人员伤亡事故、不发生巨额财产损失或盗窃事故、不发生造成重大影响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二、工作职责(一)学院主要负责人为综合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