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物业管理公司综合管理制度物业管理公司综合管理制度作者:佚名时间:2008-3-25浏览量: 一、员工守则 (一)管理人员必须保持服装整洁,仪表端庄、精神饱满。(二)对待住户、访客、同事和各阶层人士,均应以礼相待,保持彼此间良好关系。(三)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轮值时间,按时上下、班(交接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四)管理人员不得在当值时间内为个别住户做职责范围以外及对私人服务的工作。(五)管理人员不得参与楼宇买卖或租赁事物,若业主、住户提出要求,应请其直接向公司咨询。(六)大厦负责人应该执行公司之各项指标,并定期召开该大厦各级员工的会议,向公司做定期工作汇报。大厦员工应服从大厦负责人之工作调配及岗位编排。(七)不准损坏公司信誉和对公司有欺诈及不诚实行为。(八)不得假借公司名义或利用职权对外做有损公司声誉或利益之行为。(九)不得向业主、住户或与公司业务有关的任何人收受或索取任何形式的礼物、赏钱。(十)所有公物不得用于私人方面,不得故意疏忽损坏公司财务,对各公物如有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