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节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各类特殊作业的安全管理,预防发生事故,参照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标准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特殊作业指: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四项作业。第三条 本制度规定了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四项作业的作业分级、作业许可证办理和审批程序以及现场安全措施落实、检查等具体规范。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公司范围内所有区域进行的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第五条 相关术语和定义(一)动火作业: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备以外的禁火区内可能产生火焰、火花或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电钻、砂轮等进行的作业。(二)受限空间:进出口受限,通风不良,可能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或缺氧,对进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威胁的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如反应器、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以及地下室、窖井、坑、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