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前厅部遗留物品处理流程 定义:“遗留物品”是指客人在酒店范围内所遗失的所有物品,它必须统一上缴至前厅部妥善保管,并依据工作程序等待客人领取。1. 所有酒店范围内发现的遗留物品等应立即交到前厅部前台处,因工作原因未 及时上交者,应先致电通知前台,绝对不允许将遗留物私自存放于工作间或其它地方。2. 所有人员发现有遗留物品时应立即通知前台,了解客人是否有联系电话等,并由前台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客人前台领取,倘若没能及时联系到客人,前台应将遗留物品详细登记于“遗留物品登记本”内,并分类妥善存放,以便客人日后领取。3. 遗留物品的区分:(1) 下列项目视为贵重物品a、 珠宝、饰物b、 相机、手机、手表等数码产品c、 所有人民币、外国货币、现金d、 信用卡或支票e、 工作证、证明、身份证、回乡证、护照等物件f、 价值超过100元人民币的物品(具体视物品种类而定)g、 易燃、易爆物品、枪支等,须立既上报部门经理处理。(2) 下列物品视为非贵重物品a、 眼镜、钥匙b、 日常用品c、 衣服、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