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院大学生心理协会章程第一章 总则浙江建院大学生心理协会是有热衷于心理健康事业的学生组成的学生团体,隶属于院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第一条:宗旨与准则:学习心理健康理论,提高自身心理素质;宣传和普及心理健康知识;运用心理健康理论提高广大学生心理健康意识和心理素质。第二条:主要任务与工作方法: 开展各项心理健康知识宣传活动,通过各种方式向广大同学宣传心理健康知识并提供心理辅导。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权第一条:本协会设全体会议及常务理事会。在社团管理中心以及院心理咨询种你关心的领导下,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本会章程,独立展开工作。第二条:协会最高议事机构为全体会员大会。才航务理事会由理事会员组成,即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文秘组)、组织组长、活动组长、宣传组长。第三条:常务理事会由会长主持日常工作,副会长协助其工作,各组长、干事各司其职。第四条:本协会全体会议及常务理事会行使权利:一、修改章程,监督本章程的实施。二、制定协会总体工作计划。三、审查和批准协会各部的供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