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宣传讲话稿各位观众、各位业主:大家好!为了加强本县的物业管理,维护社会安定团结,保障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的正常使用,维护广大房屋业主的共同权益,南宁市于2009年开始出台南宁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并于2009年11月1日开始实施。我县已由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下达了横建政发201121号文,贯彻实施南宁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专项维修资金是“房屋的医疗和养老保险金”,它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可以保障居住条件,延长房屋的使用寿命。购买房屋是城镇居民家庭的一件大事,很多人是倾尽一生的积蓄,所以每个人都想房屋的使用寿命长一些,环境好一些,但是,房屋也存在着衰老,也会破损。比如屋顶漏雨时,如果不能及时维修,水就会在防寒层内四外漫延,导致整个房顶毁损,给住户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如果缴纳了维修资金,有资金做保障,及时维修,就能避免上述事情发生。不缴纳维修资金,当房屋发生维修时就要在全体住户中筹集资金来解决维修问题。这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特别是住户的经济状况和个人素质问题会直接影响筹集资金的成败。为此,国家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