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销售部“营销承包”协议书甲方:三明市富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包销售部,进行台江台溪坂地块“山水别居”(暂定名)项目的营销相关事宜,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一、承包物业概况:本案位于三明市三元区,用地面积约8428.36 m2,建筑面积约2.2万m2。二、承包方式及期限:1、承包方式:销售;2、承包期限:至销售任务完成95%止。三、委托销售价格: 1、甲方按住宅 4500 元/m2作为均价(制作价格表的表价均价,在此价格上可进行促销活动),委托乙方承包销售;2、乙方根据此销售均价,根据各单元具体情况制作销售价格,并由甲方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该附件是双方结算销售佣金的依据。四、销售进度指标:1、乙方必须在开盘后两个月完成可售物业30的销售率,工程竣工时完成70的销售率,交付使用时累计完成85的销售率。(此指标依据4500元/的销售均价)2、销售率按 “已销售套数”除以相应“可售物业”总套数计算。“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