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工)委:为进一步严格全县党内组织生活,促进全县党内政治生活的全面加强、全面规范,按照市委组织部有关要求,现就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指导意见(x办发20xxx号)任务清单通知如下:1.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党支部一般每季度至少组织党员听一次党课,党支部书记每半年至少讲一次党课,党员领导干部要定期到基层党组织讲党课。2.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分为年度民主生活会、专题民主生活会。年度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由上级党组织统一确定主题。专题民主生活会应常态化召开,当领导班子遇到重要或者普遍性问题;出现决策失误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经纪检、巡视和审计发现重要问题以及发生违纪违法案件;上级检查中发现重大问题;认为自身工作存在问题需要召开等情况,应当报上级党组织同意,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3.坚持组织生活会制度。组织生活会以党支部或党小组为单位召开,一般每季度或半年召开一次,重点围绕解决党性党风党纪和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