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鄂托克旗红缨(红雷)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三废”管理办法1、 目的:为了有效控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等排放,提高“三废”处理率及综合利用率,降低对环境的污染,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及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办法。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全公司产生“三废”排放的管理与控制。3、 管理职责:3.1生产技术部3.1.1 负责制定和修订“三废”污染防治的管理和考核办法及其治理规划,并对环境管理和“三废”污染治理设施、设备的运行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3.1.2参与公司新建、扩建、改建及设备更新、大修、年修工程中各项污染控制项目的设计审查。3.1.3负责危险废物(焦油渣、洗油渣、脱硫液、污泥等)及除尘灰的利用途径、存储状况及综合利用进行管理,防止污染物转移。3.1.4负责组织和推进清洁生产、循环经济、废弃资源的综合利用管理。3.2安环部3.2.1负责对大气环境质量的例行监测,负责对废水、废气中的污染因子进行监测,对环保设施运行、环保设施运行效果实施监测。3.2.2负责对环保设施岗位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