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桥中心小学听课制度我校始终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以质量求生存,用一流师资打造精品教育品牌的有效途径之一。它是理论培训和教学实践相结合的检验。教师在培训中学习,在实践中反思,在互助中成长。在帮助学校了解任课教师备课和教学基本功是否扎实的同时,也推动了教师养成认真对待每一堂课的良好习惯。相信此举的正常运作,必能使我校教师教育教学水平整体再上新台阶。听课是教师互相学习、互相借鉴、互相交流的极好方法,也是领导加强对课堂教学的检查与指导的有效途径。现形成如下制度:听课数量:学校校长、教导主任等每学期听课30节以上。教研组长、35周以下的青年教师每学期听课20节。 老年教师每学期听课10节。听课形式:1、独立听课。任何教师可随时到任意班级听课。2、集体听课。学校(业务组)组织的校级(业务组)性公开课、观摩课、研讨课、汇报课等。3、新教师、青年教师与指导老师跟班听课。听课要求:1、听课可不事先通知被听课人,任课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他人听课。2、听课人要在上课前进入教室,遵守教学秩序,尊重任课教师,任何人听课均不得影响教师正常授课。3、听课采取随机或跟踪方式,全面听课与重点听课相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