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人事管理制度第一章 招聘一、本院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要增加人员时,办公室应先提出申请,护士长和院长审核批准后,由办公室统一纳入招聘计划报院长及总经理审批后组织招聘甄选事宜,通过招聘流程最终确定录用人员需由总经理审核,并报告董事长。二、本院员工的甄选流程:初审、笔试、面试、培训、试用、录用。第二章 试用期规定一、试用期时间为3个月。 二、试用人员报到时,向办公室递交以下证件: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技术职位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近期半身免冠照片一寸1张;5、其它必要的证件。三、新进员工在试用期满前15天进行试用期考核,经考核合格后方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结束试用期终止劳动关系。四、在试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1、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达不到岗位职责要求;2、不服从工作安排或拒绝完成领导交办的指令性任务;3、试用期考核成绩不合格;4、有任何违反医院规章制度行为;五、员工聘用分派工作后,立即赴所分配的岗位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