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临时用工及借用人员管理试行办法第一条 为促进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加强公司的管理,根据国务院全民所有制企业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试行办法。第二条 临时用工是指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的人员。借用人员是指因工作特殊需要从外单位借到本公司帮助工作的人员。第三条 管理职责3.1 人力资源部是临时用工和借用人员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临时用工和借用人员的合同签订与考核。3.2 用人部门负责按规定对临时用工和借用人员进行管理。第四条 管理内容与要求31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时,可以向公司申请增加人员:311人员总量未达到公司核定的定员标准,且确需补充人员的单位;312公司技术力量缺乏,工作又急需配置生产经营骨干的单位。32 公司各部门用人,必须按照程序进行,任何部门不能擅自招收人员和使用临时工。对于不经公司批准,擅自招收人员和使用临时工的,不予支付工资和办理相关手续;对于当事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33 不准安排亲友在本人直接管理的部门做临时工。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