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考核评分细则(共4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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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考核评分细则一、评分细则(一)思想品德(20分)思想作风正,大局观念强,服务态度优,遵纪守法好,得20分。在工作时间有下列情形者,给予扣分:1、没有佩证上岗,或着装不规范,每次扣1分。2、无故串岗、溜岗,在办公场地吃零食、早餐等,每次扣1分。3、在办公场地嬉笑、打闹、大声喧哗、搭肩挽臂、吹口哨,每人每次扣1分。4、在办公场地睡觉,进行上网游戏、聊天、下棋、打牌、观看电视剧等娱乐活动的,每次扣5分,被上级检查组通报的,每次扣10分,被市纪检监察部门通报的,每次扣20分,并取消所有绩效考核奖;浏览不良网站导致电脑故障,经查属实的,每次扣10分;允许非窗口工作人员在窗口进行娱乐活动的,每次扣2分。5、因服务态度不热情,引起服务对象反感经查属实的,每次扣2分;导致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每次扣3分;导致服务对象投诉、上访,经查属实的,每次扣5分;对服务对象索、拿、卡、要及要求请吃请喝、报销发票等违纪行为,经查属实的,每次扣20分,同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6、不服从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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