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文的含义及种类公文是国家机关和其它社会组织在行使职权和实施管理的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用的与规范格式的文件材料。国家机关公文(包括电报,下同)是行政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公务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施行行政措施,答复问题,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国家机关的公文种类(文种)包括两方面:一是按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规定,分为13种:命令(令)、议案、决定、意见、公告、通告、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函、会议纪要。二是按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1996年5月)规定,分为14种:报告、请示、函、决定、通知、意见、通报、批复、会议纪要、指示、决议、条例、规定、公报。二、公文的特点及作用(一)公文的特点:1、鲜明的政治内容。公文在内容上具有鲜明的政治性。我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国家,运行于我国各机关的公文,必须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利于社会主义制度,维护人民的利益。2、法定的权威性和约束功能。公文的法定作者是合法的制发机关,而非执笔者个人。机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