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企业工会会员管理制度根据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规定,凡在我国境内企业、事业、机关中从事体力劳动或脑力劳动,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员工,不分性别、民族、职业、宗教信仰,承认工会章程,都可以加入工会成为会员。 一入会 1.对象凡在我国境内企业、事业、机关中从事脑力劳动或体力劳动,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干部和工人,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承认工会章程,都可以加入所在企业工会为会员。凡在企业工作的合同工、临时工也可加入所在企业工会为会员。员工离退休前没有参加工会,退休后原则上一般不再吸收入会。但是,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区别对待,考虑他们的愿望和要求,可以按照工会章程规定,为个别人办理入会手续,然后保留其会籍。在我国企业从事脑力相体力劳动的外籍员工,凡自愿申请参加中国教育工会,符合会员条件的,可按照工会章程的规定同意加入工会。 2.手续员工参加工会,需由本人向所在单位工会小组长口头申请,填写好入会申请表;经过工会小组讨论通过;基层委员会批准;并发给中华全国总工会统一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