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扬州市建设工程优秀项目经理部评选办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行为,落实项目经理责任制,提高施工项目管理水平,进一步促进施工项目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6)有关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开展扬州市建设工程优秀项目经理部评选活动。第二条 扬州市建设工程优秀项目经理部是对我市项目经理部整体实力的综合性表彰,是建设施工项目管理的最高荣誉。评选对象为我市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等建设工程已竣工或主体结构已完工的项目经理部。第三条 扬州市建设工程优秀项目经理部的评选工作由扬州市建设局组织领导,市建筑安装管理处负责具体实施。第二章 评选范围第四条 参加扬州市建设工程优秀项目经理部评选的建设项目规模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一、市区(含广陵区、维扬区、开发区、新城西区、瘦西湖蜀岗风景区)及邗江城区工程规模要求:1、住宅工程:小区建筑面积10000以上,多层住宅建筑面积4000以上。2、公用建筑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