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住院患者营养评估和营养治疗管理制度第三军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住院患者营养评估和营养治疗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住院患者营养评估与营养治疗管理,为患者提供合理的营养治疗,根据军队三级综合医院等级评审标准有关要求,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营养评估包括营养风险筛查和营养状况评价。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全院所有医务人员。 第二章 营养评估 第四条 所有患者入院后24小时内,经治医生必须完成营养风险筛查并填写第三军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住院病人营养风险筛查表(见附件1)。 第五条 对营养风险评分3分的患者,经治医生可采取下列方式改善患者营养状况,降低营养风险: 1.鼓励患者多摄入有利于病情恢复的食物,并改变不良饮食习惯。 2.与责任护士交流,协助患者多进食。 3.必要时请营养科会诊。 第六条 对营养风险评分3分的患者,经治医生应在完成营养风险筛查后24小时内通过军字1号医生站向营养科发出电子会诊申请,危重症病人可电话通知营养科。 第七条 营养科接到病区营养会诊申请后,应于24小时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