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机关值班值宿制度 为切实加强值班值宿工作,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坚决杜绝火灾、盗窃等危害事件发生,确保单位和个人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一、干部职工值班值宿工作(一)全局的值班值宿工作由市局常务局长总负责,各单位指定一名领导负责值班值宿工作。(二)值班值宿工作由各级领导轮流带班,干部职工轮流值班值宿。女职工负责双休日和节假日白天值班,男职工负责所有夜间值宿。(三)各单位自行安排值班值宿名单,干部职工要按照安排的时间值班值宿。并按月将值班值宿名单上报市局办公室。(四)值班值宿人员按时上岗和下岗,周六、周日白天值班人员的上下岗时间为早8:0011:30,下午13:3017:00;夜间值班人员的上下岗时间为晚7点早7点。节假日值班时间不变。(五)值班值宿人员上岗后,要对各楼层的水电、门窗以及设施情况进行检查,对走廊、办公室进行巡查,详细掌握办公楼内的人员进出情况。遇有火情、盗情及其他可疑情况要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并立即向带班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六)值班值宿人员要认真填写值班值宿日记,下岗时要做好交接工作。(七)值班值宿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