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兼职矿山救护队 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兼职救护队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岗位职责: 兼职救护队长应熟悉矿山救护基础知识,并依法培训取得资格证书。 第1条:兼职救护队长是本单位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履行矿山救护规程赋予兼职救护队的职责,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配齐各项救护装备,定期组织训练和培训,搞好救护装备的日常检查和维护,参与事故预防检查和隐患事故处理。 第2条:协助、参与本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及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并参与组织实施。 第3条:兼职矿山救护队应控制和处理初期事故,引导和救助遇险遇难人员脱离灾区,协助矿山救护队完成矿山事故救援工作。 第4条:参加本矿需要佩用氧气呼吸器作业的安全技术工作。 第5条:宣传普及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和应急处置知识,提高从业人员自救、互救能力。 第6条:自觉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加强体质锻炼和业务技术学习,适应矿山救护工作需要,爱护救护仪器设备,做好仪器装备的维护保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