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领导干部危险作业带班制度为了加强领导干部危险作业管理,强化危险施工现场管理,落实“解决问题在危险施工、工作重点在现场”工作要求,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及上级其它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标段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一般规定1、带班人员范围: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各项工序负责工程师等。2、带班次数:由项目经理组织带头,对危险作业自始至终轮流带班。3、带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危险作业带班工作计划的安排,特殊情况不能带班的,必须提前与其他带班人员协商调换,确保每班至少有一名领导带班,并履行请假手续,报项目经理批准,同时将实际带班人员姓名报项目部。4、带班人员时间:自工人出工至收工止。5、危险作业前由项目部制定带班人员的带班日期、班次进行安排,并发给每一个带班人员,以便带班人员安排好日常工作。二、 带班人员职责1、检查危险作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及各级领导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2、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