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印章、证照、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管理规定总则为规范公司印章、证照、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的管理,降低经营风险,减少、避免经济纠纷,特制定本管理规定。一、适用范围1. 本管理规定所指印章管理包括对公司公章、法人印章、公司合同章、公司财务章、人事专用章的管理。2. 本管理规定所指证照包括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信用等级证书、开户许可证以及相关荣誉证书等。二、管理原则1. 印章、证照、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等应由专人保管,实行申请、审批、登记使用制度,并做到记录详细、保管妥善、资料须按时立卷归档。2. 所有使用公司印章、证照、开具介绍信和法人授权委托书都必须经公司总经理确认同意。凡涉及重大人事、资金、投资、担保、机构调整、重要经济合同或资产变更等重大事项或需用法定代表人印章或开具法人授权委托书的,须经法定代表人本人或委托授权人签字同确认。三、印章的管理及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