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有限公司印章的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印章使用、保管等,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中所指印章主要指公司印章和合同专用章。第二章 印章的刻制、改制与废止第三条 印章的刻制、改制与废止的议案,由公司行政办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行政办提议案时,需将新旧印章的种类、名称、形式、使用范围及管理权限加以说明。第四条 印章的刻制、登记:(一)公司的所有印章的刻制由行政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经公司总经理批准,携同有关人员持公函到公安局办理登记手续,按国家规定办理,公司应为所有印章建立台账。(二)各部门印章的刻制由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向公司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由行政部携同有关人员持公函到当地公安局办理登记手续,按规定办理,并建立台账。第五条 废止印章,统一由公司行政办封存、销毁。第六条 印章如丢失、损毁、被盗,保管人员应迅速向总经理书面报告,并向公安部门备案。丢失、被盗印章须在指定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依法发布公告作废声明。第三章 印 章 的 管 理第七条 印章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