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 倾情为你奉上 专心-专注-专业 漳州厦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危险作业领导带班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厦成高速公路漳州段及长泰美宫至陈 巷高速公路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 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七部委关于加强重 大工程安全质量保障措施的通知以及福建省公路水运工 程施工现场领导带班生产工作制度细则(闽交质监2012 335 号)有关法规规定,经我司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厦成高速公路漳州段及长泰美宫至陈巷高速公路项 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所有参建单位现场领导带班作业,均应 当遵守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的施工现场带班领导,是指本 项目建设 施工合同段的项目经理、 项目副经理、 项目总工、 项目副总 工。设立安全总监岗位的,还包括安全总监。 对于有专业分包的合同段,还包括分包项目的施工管理 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对于施工总承包的项目,还应包括项 目分段(分部或工区)的施工管理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其中 专业分包单位和项目分段的负责人现场带班范围仅限于其 负责施工的范围。 三、施工现场项目领导带班生产是指项目领导在施工现 场,组织协调和指导其所管辖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