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原材料质量管理制度为加强路面分公司的沥青路面、水稳基层施工质量,提高沥青混合料、水稳混合料的产品品质,按照“源头把关、过程控制、精细管理”的原则。特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一条 材料采购部门、试验室应严格按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公路基层施工技术规范、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技术服务、监理工程师的要求的原材料技术指标进行质量控制。第二条 试验室应对沥青、改性沥青、石灰岩集料、玄武岩集料、矿粉、纤维、车辙剂等工程材料的合同中的质量条款严格把关,并对材料源头进行考察取样检测。 第三条 材料采购部门在材料进场时必须要求供应商到试验室进行登记报检,试验人员和材料员共同检查供货厂家质量保证书。对于沥青、水泥必须与供货方承运人共同取样签封,以利于质量追溯。第四条 试验室应对进场的原材料进行取样检测,检测合格后通知卸货。对于试验周期长的材料,如沥青、水泥应取样封样,先卸货再进行试验。第五条 试验人员应不定期检查材料堆放情况,发现堆放不合理或混仓的及时通知材料管理部门进行整改。第六条 试验人员应抽查实际生产过程中的材料是否与计划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