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附件1甘肃省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推进企业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规范质量信用信息管理,增强企业质量诚信意识,提高产品质量,维护消费者利益,建设诚信社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快质量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企业质量信用监管工作的意见和企业质量诚信管理实施规范(国家标准GB/T29467-2012)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企业质量信用指标主要由质量、标准、计量、认证、工许、特设、监督、稽查、出口检验等方面的指标构成。根据企业质量信用指标反映的不同情况将企业质量信用等级分为A、B、C、D四个等级,分别代表守信、基本守信、失信、严重失信四级信用程度。在A级的基础上可细分为A级、AA级和AAA级,字母数量越多,表示质量信用程度越高(质量信用风险越低)。A级评价采用百分制:A级为75分以上,AA级为85分以上,AAA级为95分以上。第三条 凡在甘肃省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