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恒兴集团2008法务01号 厦门恒兴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试行)第一节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合同签订和执行程序,加强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工作,减少或避免合同纠纷,有效预防和控制法律风险,维护集团公司利益,根据我国现行有效的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合同,是指以厦门恒兴集团有限公司名义对外签订的各种经济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各种合资合作合同、借贷款合同、担保合同、企业并购、资产重组、债务重组、工程发承包合同、设备(包括办公设备、工程设备等)及原材料、办公耗材等采购合同、联营合同、租赁合同、代理合同以及其他公司资产权益处分协议等等。本制度所称“重大合同”,是指涉及联营、合资合作、股权转让、企业改制、投资收购、企业兼并、资产重组、债务重组、工程发承包、企业或资产招拍挂、金融机构借贷等各类重大经济活动的合同,以及董事会认为的涉及集团公司重大利益的其他合同。本制度所称“一般合同”,是指集团公司在日常经营及管理过程中发生的除以上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