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后勤公司薪酬方案(试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意见,为建立科学合理的公司内部管理体制,保证公司可持续性发展,参照其它高校的成功经验,制订本方案。第一条 参照现代企业的工资管理规定,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实行“基础工资、岗位工资、效益工资、补贴、奖金”相结合的工资体系。“基础工资”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政策”的原则确定公司在编在岗人员和聘用人员的标准;“岗位工资、效益工资、补贴、奖金”按照同岗同酬、按劳分配的原则确定。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工作人员。第三条 基本工资(一)公司在编在岗职工原天门卫校在编在岗职工应聘到公司工作的,其基本工资为档案工资中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生活补贴”三项之和,并随天门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事业编制职工工资的正常晋级而晋级。(二)外聘员工外聘员工的基本工资包括基础工资和岗位工资两部分,具体标准按聘用合同执行。(三)在编在岗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社会养老保险金和医疗保险,单位代缴部分由学院按在编教职工的标准代缴,个人承担部分由公司在其本人的工资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