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员工生育休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根据劳动法女员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规定了XXX有限公司女员工孕、产、哺乳、计划生育假期规定、待遇、请假程序等内容。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凡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公司正式员工。第二章员工生育休假期限第四条 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怀孕的,应在怀孕60天内,及时告知部门负责人,将医师诊断证明交行政中心审核备案,作为享受产假的依据。如员工未及时提交诊断证明,将不享受本办法第五、六条所规定福利。第五条 孕期女员工如需在工作时间进行例行产前检查,需提前1日书面申请,经所属部门、行政中心批准后,给予产前检查假。产前检查假时间不超过4小时,计为正常工作时间,不扣减个人工资。如非例行产检则按照病假计算。第六条 例行产前检查时间为:怀孕第16个月,每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以及健康培训等;怀孕第6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怀孕第8个月,每月可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