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员工请假及审批管理规定1.总则1.1制定目的 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为明确各种假期、假期时间、假期待遇、审批程序和审批权限等事宜,特制订本规定。1.2适用范围 公司员工。1.3权责单位 (1) 行政人事部负责本规定的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 总经理负责本规定之核准。1.4管辖部门 行政人事部2.假期种类2.1事假:员工因私事,不能出勤的可请事假。2.2病假:员工因病就诊,可请病假。2.3丧假: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及非直系亲属(祖父母、外祖父母)去世时,可请丧假。2.4婚假:符合国家法定年龄结婚的员工,在申领结婚证书三个月内,可请婚假。2.5产假:女员工符合合法婚姻和计划生育规定的,因分娩生产可请产假;产后应向公司补交产假证明。2.6年假:员工在公司工龄满一年者,可享受有薪年假,从总公司或分公司调入公司的员工其工龄公司认同。27加班:员工确因工作需要,应事先填写“加班申请单”经部门主管核准同意后,方可加班。加班只做调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