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哈尔滨枢纽改造工程合同管理实施细则哈枢指财2011第53号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哈尔滨枢纽改造工程建设期间的合同管理工作,规范合同行为,依法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铁路合同管理办法(铁政法2005178号)、哈尔滨铁路局合同管理办法(哈铁企200741号)等法律法规以及铁路建设项目管理指南(试行)(建建200772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建设项目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合同是指哈尔滨枢纽改造工程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与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具体包括建设工程合同、委托合同、咨询、采购合同、借款合同、保险合同以及其它各类民事合同(或协议)。合同分为重大建设合同和一般建设合同。其中重大建设合同是指5000万元及以上的施工合同、1000万元及以上的物资设备采购合同、300万元及以上的征地拆迁合同、50万元及以上的其他合同;一般建设合同是指5000万元以下的施工合同、1000万元以下的物资设备采购合同、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