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售电公司分三类;第一类是电网企业的售电公司。第二类是 社会资本投资增量配电网,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第三 类是独立的售电公司,不拥有配电网运营权,不承担保底供电服务。 售电公司以服务用户为核心,以经济、优质、安全、环保为经营原则,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鼓励售电公司提供合同能源管理、综合节能和用电咨询等增值服务。同一供电营业区内可以有多个售电公司,但只能有一家公司拥有 该配电网经营权,并提供保底供电服务。同一售电公司可在多个供电营业区内售电。 发电公司及其他社会资本均可投资成立售电公司。拥有分布式电源的用户,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服务行业,节能服务公司等均可从事市场化售电业务。 三、售电侧市场主体准入与退出 (一)售电公司准入条件。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进行工商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资产要求。(1)资产总额在2千万元至1亿元人民币的,可以从事年售电量不超过6至30亿千瓦时的售电业务。 (2)资产总额在1亿元至2亿元人民币的,可以从事年售电量不超过30至60亿千瓦时的售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