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节约资源基本国策,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优化用能结构为核心,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加快技术进步为根本,以调整产业结构和推动重点领域节能为着力点,以制度创新、法治建设、行政监管和宣传教育为保障,强化政府引导,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调动市场主体和公众参与节能的积极性,逐步构建节约型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加快节约型城市的建设步伐,促进首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把节约能源资源作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主攻方向之一,坚持“节能与发展相互促进”,坚持“节能优先,效率为本”,坚持“市场调节为主,政府引导为辅”,坚持“源头控制与存量挖潜”,坚持“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坚持“依法管理,强化监督”六项节能工作原则,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我市完成各项规划的节能降耗目标。 (三)工作目标。 “十一五”期间,实现万元GDP能耗比“十五”末期降低20%,完成分年度、分区县、分行业、分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目标分解。初步建立比较完善的节能法规标准体系、政策保障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和监督管理体系。 “十一五”期间年均能耗下降4.4%,20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