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国际法复习资料1、 名词解释1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简称“五项原则”,是中国和印度,中国和缅甸在20世纪50年代首先共同提倡的适用于其双边关系中的原则,包括: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及和平共处;现已成为世界上许多国家所接受,成为处理国与国之间相互关系的基本原则。2 国家债务:又称“公共债务”,指一个国家按照国际法而对另一个国家、某一国际组织或任何其他国际法主体所负的任何财政义务。分为两类:一类是整个国家所负的债务,称国债;另一类是地方化的国家债务,即以国家名义承担,而实际上只用于地方的债务。3 无害通过:无害是指不损害沿海国的和平、安全和良好秩序;通过是为了穿过领海但不进入内水或从内水驶出或驶入内水的航行,除例外情况,通过必须继续不停和迅速进行。此外,潜水艇或其他潜水器通过领海时,必须在水面上航行并要展示其国旗。一般只适合商船。(无害通过权是沿海国对领海主权的行使,受习惯国际法规则的限制,即外国船舶享有无害通过一国领海的自由。)4 空中劫持:指1963年根据东京条约等规定的在航空器在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