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上海某某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委派人员管理试行办法(经2014年 月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上海某某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产公司”或“公司”)对被投资企业委派人员的管理,提高被投资企业管理水平和抗风险能力,保证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委派人员是指:由资产公司委派到被投资企业的董事长、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董事、监事;依合资合同、协议约定或被投资企业章程规定,由资产公司选派、提名或推荐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资产公司委派的履行公司权利的其他管理人员。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被投资企业是指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实际控制子公司、合营公司及参股公司。第四条 委派人员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资产公司股东权益,代表公司行使权利。第二章 委派人员的任职资格与选任方式第五条 委派人员必须具备下列任职条件:(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