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宁城农商银行制度后评价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宁城农商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制度管理,保证制度的质量和效力,增强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根据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和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制度是指本行为规范内部经营管理行为,根据法律、规则、准则和行业管理规定制定的各类规范性文件的总称。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后评价是指本行对各类制度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等进行检验评估,适时进行补充、修订、完善和废止。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行各部门及支行。第二章 职责分工第五条 风险合规部门是本机构各项制度的牵头评价部门,负责组织制度后评价,提出评价建议,督促相关部门补充完善。第六条 各业务条线部门和各管理部门是本部门制度后评价的主体,根据外部要求及自身需要,对制度实施后评价,及时调整、补充和完善本专业条线的制度。第三章 后评价内容第七条 后评价主要从制度的健全性、统一性、完整性、有效性等四个方面对制度实施评价。(一)健全性。评价各业务、管理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