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宣汉县五宝镇卫生院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落实医疗体制改革,建立保障公平效率的长效激励机制,提高公共医疗卫生公益服务水平,促进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发展,根据宣汉县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宣人社发20109号)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一、考核的原则 (一)切合本单位实际。尊重科学规律,注重以德为生。(二)讲究工作业绩,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客观公平。(三)行之有效 、简便易行。二、其他规定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取消参与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资格:(1)不服从工作安排和单位管理的。(2)全年主要工作任务没完成的。(3)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受到处罚的。(4)发生医疗责任事故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特别是私人卖药和私收费的)(5)利用职务之便以医谋私受到纪律处分的。(6)工作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失的。(7)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2、 每年度工作人员连续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包括公休假日和节日),基础性绩效工资照发,奖励性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