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师队伍病事假管理规定(共5页).doc

上传人:晟*** 文档编号:8717847 上传时间:2021-11-26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1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小学教师队伍病事假管理规定(共5页).doc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小学教师队伍病事假管理规定(共5页).doc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小学教师队伍病事假管理规定(共5页).doc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小学教师队伍病事假管理规定(共5页).doc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小学教师队伍病事假管理规定(共5页).doc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韩厂小学教师队伍病事假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加强任丘市教师队伍建设,更好地实施中小学教师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制定我校小学教师队伍病事假管理规定。一、请假条件1、法定的婚丧假和产假。2、因公出差和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学习、会议、培训、考察等活动的;3、上级主管部门临时抽调参加其它中心工作的;4、教师自身参加学历培训、考试的;5、病假;6、经学校行政会议研究认为确需请假的其它事因。二、请假审批1、所有请假均需认真填写请假单;2、管委会主任、校长、请假3天以内由学校批准,但出任丘市者需向局领导请假;3天以上由管委会主任)签署意见报教育局人事科备案,局领导批准。3、教职工请假3天以内由学校负责人批准;3天以上7天以内由学区负责人批准;病事假7天以上者,必须出示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或培训通知单等有效证明,学区(校)签署意见报教育局人事科备案,特殊情况可以补办相关手续。,育龄妇女请假一个月以上的,要先接受单位所在地人口计生部门提供的生殖健康检查服务,持生殖健康检查服务证明(有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实用文档资料库 > 公文范文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