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师配备的计算机以及相关外设设备需向总务处申请领用,办理领用手续。领用签单人即为该套设备使用及管理人。2教师一律不得私自向外出借或将计算机(或其中一部分)带出学校,也不得将计算机(或其中一部分)和其他教师私自进行调换;由于办公室调整而产生变动,需及时至总务处重新办理有关手续。3教师应当维持计算机操作系统的健康,学校统一设置分配的ip 地址、网关、子网掩码、用户名密码以及上网连接属性不得随意更改,否则将引起学校内部网络的冲突和混乱堵塞;教师不能删除在每台计算机特定分区内保存的计算机信息备份。 4教师应当维持计算机硬件系统的完整配套性能,如有意外故障情况应当及时汇报相关老师,不得对没有把握的故障擅自进行修理,否则随之产生的设备进一步损坏将由该老师个人负责。学校一般在暑假中对设备统一进行检查和维护。? 5教师的计算机仅限在正常的教育教学范围内使用,不得剪贴、复制、传播不良信息、不得在办公室内玩各类游戏,不得在工作时间上网购物或在线观看影视剧,不得长时间播放与办公、教育无关的vcd、dvd等。6教师需正确操作计算机,按照程序合理的使用usb等接口外接设备。教师如需要频繁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