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湖州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规定(暂行)(征求意见稿)1总则1.1为提高住宅工程质量,控制和减少住宅工程裂缝、渗漏等质量通病,规范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以下简称通病防治)工作,结合本地区住宅工程质量实际,制定本规定。1.2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市区范围内(含吴兴区、南浔区)新建的商品住宅工程(含商住楼、公寓、廉租房、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等)。德清、长兴、安吉三县的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应参照执行。1.3在住宅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建设全过程中,除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等规定外,还应执行本规定。涉及设计的必须在施工图中明确。1.4提倡并鼓励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责任主体采取高于本规定要求或本规定未涉及的通病防治措施。大力支持施工企业开展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法研究和推广。 2 基本规定2.1通病防治由建设单位(房地产开发商)组织实施,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质量责任主体应按各自职责认真履行规定的有关条款。建设单位与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签定合同时,应将本规定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