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考核暨诚信评价办法(修订稿)(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建筑市场准入清出制度,加强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推进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监理、招标代理、设计与施工等企业资质标准和资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企业,是指注册地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且已取得建筑业、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监理、招标代理、设计与施工等资质的企业。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考核暨诚信评价(以下简称“企业考核评价”),是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建筑市场主体行为为依据,从资质条件、经营水平、市场行为、社会责任等方面,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我省建设工程企业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并将考核评价结果应用于企业准入清出以及建设工程管理全过程的活动。第三条 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全省企业考核评价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制定考核评价标准和管理办法,建立综合评价系统(以下简称“评价系统”)和信息平台,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