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生活区安全管理制度为了加强生活区、宿舍的管理,保障各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与身体健康,为此特制订如下规定:1. 宿舍住宿及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改、加装、拆卸室内供电设施。2. 宿舍内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禁止在灯具上晾晒衣物。3. 宿舍内除允许使用手机充电器、照明灯,禁止其他一切使用电器的行为,如用电取暖、烧水、做饭等、违者一经发现,没收违章物品并处以伍佰元(500元)罚款。4. 住宿人员禁止动用或损坏场所配电箱、开关、灯具等用电设施,如有违反规定造成损失或事故的,除加倍赔偿外要追究相应责任。5. 住宿人员要做到人走断电,以免超负荷用电或长时间供电散热受 阻而导致火灾等意外事故。6. 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并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7. 生活区内消防器材必须认真保管,合理布置,不得乱拿乱放,住宿人员必须会使用灭火器等消防器材,杜绝一切火灾隐患。8. 生活区电路出现异常状况时,严禁个人私自调动或或维修,有宿舍人员 及时联系专业人员进行修理。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