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施工现场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1、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后,负伤者、最先发现或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报告程序:轻伤事故报告队长和工程项目经理,同时填写事故报告表,于两天内报告技安部门;重伤、死亡以上的事故,由工程项目经理报告公司经理和技安部门,将事故概况(发生的时间、地点、伤者姓名、年龄、工种和职称、伤害程度、简要经过和原因)填写事故书报,呈报公司。2、企业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按系统逐级上报,即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劳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工会。3、发生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后,必须保护好现场,迅速采取必要的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 扩大,任何人或部门不得隐瞒、虚报或拖延不报。4、轻伤事故由企业负责人或指定人员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5、重伤、死亡事故由企业主管部门会同企业所在地劳动、公安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6、重大死亡事故,必须按照企业的隶属关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企业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劳动、公安、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