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津宁高速二标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轮流带班生产制度一、目的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关于加强重大工程安全质量保障措施的通知(发改投资20093183号)以及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市政公路管理安监2012741号)的文件要求,为认真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制度,进一步加强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为切实抓好项目部安全生产、增强领导及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津宁高速公路工程第二合同项目部施工现场,防止施工过程中出现不安全行为和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3、 项目部领导带班生产职责(一)检查本合同段安全生产条件落实情况: 1、专职安全员施工现场履责情况,作业人员个人防护和施工现场临边防护的规范性; 2、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起重机械等设备检验验收与安全运行情况; 3、承重支架或满堂脚手架的搭设和拆除情况; 4、安全技术交底与班前会落实情况。(二)检查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