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景区场地租赁协议出租人(甲方):承租人(乙方):为充实XX景区的服务内容,促进旅游景区的全面发展,逐步形成景观观赏、餐饮、购物、休闲、娱乐等全方位旅游服务体系,最大限度地满足旅客的旅游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XX景区部分摊位(以下简称“摊位”)租赁经营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摊位位置及经营内容1、乙方承租甲方XX景区西门口、东门口摊位各一个,共计两个摊位,前述摊位有甲乙双方共同认定,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得随意变换摊位位置。2、乙方在前述摊位经营内容仅限于数码快照、冲洗、照相器材的销售,乙方不得利用该摊位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第二条租赁期限1、双方约定租赁期限为 年,自20 年1月1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2、租赁期满,乙方有意续租的,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协议。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式1、租金标准为每年 元。2、支付方式为:乙方应于每年12月31日前支付下年度的租金。第四条保证金1、本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