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 业 信 用 监 管 评 价 计 分 办 法项 目 指 标 项 计 分 标 准 分 值基础信用 基础信用 所有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 100分企业成立年限 按企业成立年限(N)计分。自企业成立满3年起计算,每年加 0.2分 (N-3)*0.2,最高5分企业存续情况 连续守法经营年限按 连续守法 经营年限(M)计分。企业受处罚后归零,从次年起重新计算。 M*0.5,最高15分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按最高级别计分 县(区)级3分,市级5分,省级8分, 国家级10分驰名(著名、知名)商标 按商标个数累计计分,同一商标按最高级别计分 知名商标3分,著名商标5分,驰名商标8分知名字号 按最高级别计分 县(区)
2、级2分,市级3分,省级5分消费者信得过单位 按最高级别计分 县(区)级2分,市级3分,省级5分被认定为年检免审企业的 3分获得与工商监管相关的其他企业信用资产 按信用资产个数累计计分 县(区)级1分,市级2分,省级3分,国家 级4分。最高不超过10分。企业荣誉其他政府部门或行政机关认可的良好信用信息 按良好信用信息个数累计计分县(区)级1分,市级2分,省级3分,国家 级4分。最高不超过10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属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 按最高级别计分 县(区)级3分,市级5分,省级8分,国家 级10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担任其他社会职务(经政府机关或行业协会认可)的 按担任的职务数量和级别累计
3、计分县(区)级1分,市级2分,省级3分,国家 级4分。最高不超过5分。法定代表人获得地方政府、行政部门、社 团组织表彰不同部门、不同内容的表彰可累计计分;同一内容的表彰按最高级别计分县(区)级1分,市级2分,省级3分,国家 级4分。最高不超过10分。企业管理者素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有学历或专业水平 按照学历水平或职称类别, 取高级别计分 大学本科1分,研究生2分;中级职称1分,高 级职称2分工商监管 企业配合工商部门开展监管等情况 由工商片(段)长进行评价,经所长审批1、积极配合工商干部监管,按次数累计计分,1分/次;2、积极参加工商组织 的社会活动,按次数累计计分,1分/次;3、其他。本
4、项最高不超过5分。信用积累加分指标其他 对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具有突出贡献的 按照公益捐赠的数额等评分,影响评价1周年 0.2分/万元;最高不超过5分未正常生产经营新设立企业在6个月内未正常开业或企业未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不含筹建企业) 扣5分工商部门行政处罚责令改正、警告、罚款、没收 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营业执照、吊销食品流通许可证、吊销广告经营许可证、 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撤销登记按处罚记录累计计分各行政处罚种类的扣分标准详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违法违章行为行政处罚信用扣分标准刑事处罚 因企业违法,相关人员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按处罚记录累计计分 每次扣40分信用流失扣分指标
5、 企业其他失信行为被消费者投诉,经查实明显属经营者责任且不主动解决的,或属欺诈消费者行为但未立案查处的。按次数累计计分 每次扣 5 分1逾期未参加企业年检(除申请延期并获准的) 截至当年6月30日止 当年逾期未参加,扣 10 分;连续 2 年逾期未参加,扣 30 分。企业拒不执行行政处罚决定或行政复议决定 按次数累计计分 每次扣 10 分因不履行合同,被法院、仲裁委员会裁定为责任方 按次数累计计分 每次扣10分被法院或其他行政机关强制或处罚等不良信用信息 按次数累计计分 每次扣10分企业其他失信行为被其他行政机关吊销、撤销许可证或批准文件 按处罚记录计分 每次扣30分法定代表人列入警示类监管
6、按监管记录计分 扣 10 分企业管理者失信行为法定代表人列入限制类监管 按监管记录计分 扣 30 分信用流失扣分指标工商监管 企业配合工商部门开展监管等情况由工商片(段)长进行评价,经所长审批。影响评价1周年1、故意回避、抵制检查、不及时提供相关资料,按次数累计计分,1分/次;2、事前通知到位,却无故缺席已承诺参加的工商部门组织的各类社会活动,按次数累计计分, 1分/次;3、其他不配合工商干部监管工作开展的行为,按次数累计计分,0.5分/次。本项最高不超过5分。信用能力(辅助指标)1、资产负债率90,企业信用等级最高为 A,不能评为 AA 或 AAA(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折旧)。2、流
7、动比率100,企业信用等级最高为 A,不能评为 AA 或 AAA(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3、营业收入连续 3 年下降,企业信用等级最高为 A;营业收入连续 2 年下降,企业信用等级最高为 AA。4、连续 3 年经营亏损,企业信用等级最高为 A;连续 2 年经营亏损,企业信用等级最高为 AA。备注1、各指标项数据采集均以书面依据为准(可以从综合业务系统中直接调取数据的指标项除外)。2、信用积累指标中,指标项设定了有效期的,可在有效期限内 进行计分(不累计计分);未设定有效期的,自指 标项产生之日起影响评价计分1周年。3、信用积累指标中,企业获得同一内容、不同 级别 的荣誉称号,只按最高级
8、别进行计分;获得不同内容、不同部 门的荣誉称号,可累计计分,但最高得分不超过本指标项中规定的最大分值。4、信用流失指标中的企业其他失信行为指标,自指标项产生之日起影响评价计分1周年。5、信用流失指标中的企业管理者失信行为指标,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列入警示类监管的,影响 评价计分1周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列入限制类监管的,按照法定限制年限影响评价计分。6、信用流失指标中的工商部门行政处罚指标,被 处以责令改正、警告、 罚款、没收非法所得或非法财物、吊 销食品流通许可证、吊销广告经营许可证的,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影响评价计分1周年;被处以责令停产停业或暂扣营业执照的,自企业违法行为整改完毕、
9、工商部门取消对其的行政处罚措施之日起影响评价计分1周年;因企业违法,被法院判决撤销登记或被登记机关撤销登记的,自作出撤销登记决定之日起影响评价计分2周年;被责令关闭或吊销营业执照的,自作出责令关闭决定或吊销决定之日起,影响评价计分至企业办理注销登记止。同一案件的行政处罚决定有并处的,按所涉及行政处罚项目中扣分最高的项目进行扣分并影响评价时限。7、信用流失指标中的刑事处罚类指标,自 该企业相关人员被追究刑事责任之日起影响评价计分2周年。8、信用能力指标以企业参加最近一个年度检验时采集的数据为准。9、企业涉及未结行政案件或未决诉讼,并且信用等级为AA级或AAA 级的,信用等级暂时定为A级。10、企
10、业进入破产解散程序的,不参与工商信用 监管评价。11、企业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其非法人分支机构的信用类别应影响该企业的信用评价计分。分支机构信用类别为 AA 级的,在该企业的信用积累中给予奖励 2 分;信用类别为 AAA 级的, 给予奖励 4 分。分支机构信用类别为信用 类别为 B 级的,在该企业的信用流失中给予扣减 5 分;信用类别为 C 级的, 给予扣减 10 分;信用类别为 D 级的,给予扣减 15 分。以上计分按其非法人分支机构的个数进行累计计算。12、在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企业信用监督管理办法施行前,已由工商机关进行信用评价且评价级别为 AA 级的企业,可在施行企业信用监管评价计分办法当年度在信用积累中给予奖励 3 分,次年起其信用评价按照企业信用监管评价计分办法执行。13、本办法适用于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法人企业、非法人企业、 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及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