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张交安2017 21 号关于印发张家港市公路交通运输突 发事件 应急预案(2017 版)的通知各企事业单位:为加强全市公路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公路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对活动,结合我市公路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工作的形势和任务,现将修订后的张家港市公路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017版)(简称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预案精神,进一步完善公路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子预案,落实应急组织机构、人力和物资装备,做好预案教育、培训和演练等工作,不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和保障服务能力。特此通知。附件:张家港市公路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017 版)张家港市交通运输局2017 年 8 月 8
2、 日抄送:苏州市交通运输局,苏州市公路管理处,张家港市政府办公室,张家港市安监局。张家港市交通运输局综合办公室 2017 年 8 月 8 日印发(共印 18 份)张家港市公路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切实加强公路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提高突发事件预防和应对能力,控制、减轻和消除公路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引起的社会危害,及时恢复公路交通正常运行,保障公路畅通,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和组织体系,增强应急保障能力,满足有效应对公路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需要,制定本预案。1.2 编制依据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交通运输部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
3、急预案、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江苏省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张家港市公路水路交通运输突发事件总体预案(2017 版),结合我市公路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1.3 分级各类公路交通运输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级(特别严重)、级(严重)、级(较重)和级(一般)。1.4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张家港市管辖范围内国、省干线公路路网,需要由张家港市公路管理处负责处置的级(一般)公路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以及需要由张家港市公路管理处提供保障的其他紧急事件。主要包括:(1)因突发事件可能导致我市国、省干线公路毁坏、中断或阻塞,抢修、处置时间预计在 3
4、 小时以上时;(2)公路、桥梁及其附属设施遭到严重破坏,丧失正常使用功能,运行中断,恢复运行预计在 6 小时以上时;(3)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需进行救援时;(4)对跨部门、跨行业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按照上级应急指挥中心指令,需要由张家港公路管理处提供应急保障时。1.5 工作原则1.5.1 以人为本、平急结合、科学应对、预防为主切实履行公路管理部门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高度重视公路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提高应急科技水平,增强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提高防范意识,做好预案演练、宣传和培训工作,做好有效应对公路交通运
5、输突发事件的各项保障工作。1.5.2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联动协调本预案确定的公路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由张家港市政府统一领导,按照行业管理的要求,在张家港市交通运输局的组织、指挥下,分级响应、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上下联动,充分发挥公路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机构的作用。1.5.3 职责明确、规范有序、部门协作、资源共享明确应急管理机构职责,建立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工作机制和响应程序,实现应急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加强与其他部门密切协作,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公路交通运输突发事件联动处置机制。1.6 应急预案体系公路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6、(1)张家港市公路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张家港市公路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是张家港市公路管理处应对公路路网级(一般)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的规范性文件,由张家港市公路管理处负责制定,经苏州市公路管理处、张家港市交通运输局审核后予以公布实施,并报苏州市公路管理处、张家港市交通运输局备案。(2)专项预案的子预案。是张家港市公路管理处有关部门或所属单位根据张家港市公路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部门或单位职能职责,为应对特定类型的公路交通运输突发事件而制定的应急预案,由市公路管理处有关部门或所属单位制定,经市公路管理处审核后予以公布实施,并报市交通运输局备案。主要子预案包括:张家港市干线公路长大桥梁重
7、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张家港市公路行业地震应急处置预案、 大气重污染应急处置预案、 防汛抢险救灾应急处置预案、 冬季恶劣天气应急处置预案、 公路路网紧急、特情事故处置预案、 危化品车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公路环境污染应急处置预案、 收费站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2 应急组织体系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交公路发2009266 号)要求, 张家港市公路交通运输应急组织体系为县级(县级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机构。本预案公路交通运输应急组织体系是特指张家港市公路管理处应急管理机构(以下同)。张家港市公路管理处公路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机构包括应急领导小组、应急工作组、日常管理机构、专家咨
8、询组、现场工作组等。 2.1 应急领导小组张家港市公路管理处公路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 领导小组” )是我市公路交通运 输突发事件的指挥机构,由市公路管理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处领导任副组长,处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日常状态下的职责如下:(1)审定相关公路交通运输应急预案及其政策、规划;(2)审定应急经费预算;(3)其他相关事项。应急状态下的职责如下:(1)决定启动和终止级公路交通运输突发事件预警状态和应急响应行动;(2)负责统一领导级公路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发布指挥调度命令,并督促 检查执行情况;(3)根据上级要求,或根据应急处置需要,指定成立现场工作
9、组,并派往突发事件现场 开展应急处置工作;(4)根据需要,会同上级有关部门,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联合行动方案,并监督实施;(5)当突发事件由市政府统一指挥时,应急领导小组按照市政府及市交通运输局的指令,执行相应的应急行动;(6)其他相关重大事项。2.2 应急工作组应急工作组在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启动级公路交通运输突发事件预警状态和应急响应行动时自动成立,由市公路管理处内部相关股室组建,在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具体承担应急处置工作。应急工作组分为六个应急工作小组:(1)综合协调小组:由安全机务股股长任组长,办公室、巡查中队、路政综合业务股和安全机务股相关股室人员组成。负责起草报告、综合类文件;根据应急
10、领导小组和其他应急工作组的要求,统一向上级部门报送应急工作文件;承办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2)公路抢通小组:由养护工程管理股股长任组长,养护工程管理股、巡查中队人员组成。负责组织公路抢修及保通工作,根据需要协调并组织应急队伍调度和应急机械及物资调配;拟定公路绕行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社会力量参与公路抢通工作;拟定抢险救灾资金补助方案;承办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3)通信保障小组:由路网信息应急处置股股长任组长,路网信息应急处置股人员组成。负责信息系统通信保障工作;负责视频监控和通信保障工作;保障公路管理处向下级应急管理机构下发应急工作文件的传真和告知工作;承办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
11、其他工作。(4)新闻宣传小组:由办公室主任任组长,有关股室人员组成。负责收集、处理相关新闻报道,及时消除不实报道带来的负面影响;按照应急领导小组要求,向社会通报突发事件影响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负责组织有关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应急处置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与典型;承办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5)恢复重建小组:由分管养护处领导任组长,养护公司、养护工程管理股人员组成。负责公路受灾情况统计,组织灾后调研工作;拟定公路灾后恢复重建方案并组织实施;承办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6)总结评估小组:由分管安全处领导任组长,由其他应急工作小组及专家咨询组有关人员组成。负责编写应急处置工作大事记;对
12、突发事件情况、应急处置措施、取得的主要成绩、存在的主要问题等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并向应急领导小组提交总结评估报告;承办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综合协调小组、公路抢通小组、通信保障小组在应急领导小组决定终止级公路交通运输突发事件预警状态和应急响应行动时自动解散;新闻宣传小组、恢复重建小组、总结评估小组在相关工作完成后,由应急领导小组宣布解散。2.3 日常管理机构张家港市公路管理处路网信息应急处置股,作为市公路交通运输应急日常管理机构,在应急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2.3.1 日常状态下的职责如下:(1)负责张家港市范围内国、省干线公路的运行监测及有关信息的收集和处理,向社会发
13、布公路出行信息;(2)负责与苏州市公路管理处应急管理机构和张家港市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机构的联络、信息上传与下达等日常工作;(3)拟订、修订与公路交通相关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有关规章制度;(4)组织公路交通应急培训和演练;(5)提出年度应急工作经费预算建议;(6)根据上级公路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机构的要求,进行应急协调行动;(7)负责督导公路交通运输应急物资储备与管理;(8)承办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2.3.2 应急状态下的职责如下:(1)负责 24 小时值班接警工作;(2)负责接收、处理应急协作部门预测预警信息,跟踪了解与公路交通运输相关的突发事件,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提出启动级预警状态和
14、应急响应行动建议;(3)负责收集、汇总突发事件信息及应急工作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的相关信息,编写应急工作简报;(4)根据应急领导小组和应急工作组的要求,负责应急处置的具体日常工作;(5)承办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2.4 专家咨询组专家咨询组是由公路交通运输行业及其他相关行业工程技术、科研、管理、法律等方面专家组成的应急咨询机构。专家咨询组具体职责如下:(1)参与拟订、修订与公路交通运输相关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有关规章制度;(2)负责对应急准备以及应急行动方案提供专业咨询和建议;(3)负责对应急响应终止和后期分析评估提出咨询意见;(4)承办应急领导小组或应急指挥中心委托的其他事项。2.5 现场工作组现场工作组是由市公路管理处应急领导小组按照上级要求时,或发布公路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级预警和响应时,指定成立并派往事发地的临时机构。当现场工作组由苏州市公路管理处或张家港市交通运输局统一组建时,市公路管理处派出处领导参加现场工作组;当现场工作组由张家港市交通运输局其他单位统一组建时,市公路管理处派出股室负责人参加现场工作组。现场工作组具体职责如下:(1)按照苏州市公路管理处的统一部署,参与苏州市公路管理处组织开展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2)按照市政府或市交通运输局的统一部署,参与市政府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